close







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相關問題?




立即點擊


請問各位前輩,關於工作守則上提到必須會同勞工代表一起訂定工作守則.那請問勞工代表的人數應該要多少阿?一個人代表全體勞工可以嗎?還是要二個人以上才行?我查過勞安法了.上面都沒寫到,我不知應該要選多少人為勞工代表才對阿?請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時,只要有經過1.「會同勞工代表」、2.「報經檢查機構備查」、3.「公告」三步驟,就算完成法定程序;至於勞工代表人數有無限制,於『現行法令未有明定』;如檢查機構對其「是否有勞工代表參與」之合理之懷疑時,自可依同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要求雇主提出說明。 但用 一個人代表全體勞工…不太好,你可以參考『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三條』勞資會議由勞資雙方同數代表組成,其代表人數視事業單位人數多寡各為二人至十五人。但事業單位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各不得少於五人。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0)台勞安一 字第 2920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0 年 11 月 15 日 資料來源: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暨解釋彙編(83年4月版)第 52 頁 要旨: 釋示有關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備查處理方式及勞工代表人數疑義 全文內容:雇主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時,如經「會同勞工代表」、「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及「公告」三步驟,即完成法定程序;至於檢查機構應否審查及勞工代表人數有無限制,於『現行法令未有明定』;如檢查機構對其「是否有勞工代表參與」之合理之懷疑時,自可依同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要求雇主提出說明。 參考法條: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 25 條 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 41 條 2008-11-25 20:41:31 補充: 很多函釋都可在http://laws.cla.gov.tw/Chi/Default.asp這個網站找到,您也可以試試。





圖片參考:http://bbs.chinanews.com.cn/images/smilies/S0003.gif版主你好: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相關問題?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訂定)第一項雇主應依本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第二項勞工對於前項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應切實遵行。【相關罰則】第一項~34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第二項~35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範例: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己合格作法:本守則經會同勞工代表訂定,並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修正或增訂時亦同。請問勞工代表的人數應該要多少阿?萬變不離其宗:本守則經會同勞工代表訂定,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代表不是絶對的數字,1人或多少人,但一定是2人以上,我覺得重點精神是在制訂的程序是否合乎常情(常理)。最優的作法:本守則會同各適用場所勞工代表訂定,經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議通過,並報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備查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合理的(標準)說法:訣竅制訂程序是勞安管理單位(或管理人員)會同相關適用場所主管或其相關代表人員訂定後,報經勞工安全委員會議通過,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其一:是經會同相關單位及人員制訂,已代表多數同意的意思。其二:委員會會議同意,委員會成員也應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員工選舉產生的代表(是屬非主管及勞安管理業務主管及管理(師)員)。其三:向公司列舉案例【裁判字號】91,訴,1012【裁判日期】920730【裁判案由】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有刑責及罰鍰)伍、「勞工張因感電致死」職業災害報導四、災害防止對策:(三)應訂定適合需要之工地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經工地勞工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附同意書一併報由檢查機構認可後,公告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圖片參考:http://www.google.com.tw/images/newspaper.gif局限空間職災案例彙編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之規劃與實施以上您已有免疫力,安啦~參考資料:個人經驗請指教


以上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家,如有侵犯請留言告知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25000015KK07372

528EA138EAAA0993
arrow
arrow

    北海道大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